龙巅

龙鱼之巅有关商家和交易纠纷若干规定

2010-11-14 09:20:31

116

龙鱼之巅广大鱼友及各商家请注意一下若干规定

1,龙鱼之巅商家入住必须提供身份证,营业执照,店铺照片,没有店铺的需要缴纳押金。

2,龙鱼之巅商家禁止在非自己的商户版块,发布带有广告性质的帖子(包括展示自己鱼只的帖子)。但我们鼓励商户回答鱼友问题,和发布技术类帖子。

3,除龙鱼之巅商家以外,在帖子中及个性签名中(自由交易版块除外)禁止带有任何广告性质的内容,如QQ、电话、网址等;

4,禁止在非商家版块发布赞美或感谢某某某商家的帖子,如需发此类帖子,务必发布在其商家版块内,否则版主有权转移或删除帖子!

5,龙鱼之巅对网站商家活动并不干预,活动效果好坏是商家行为,但龙鱼之巅为了确保活动的可行性
,商家在龙鱼之巅网站内举办活动必须先提交龙鱼之巅官方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活动。并且保障奖品的发放。

6,龙鱼之巅商家和鱼友在使用鱼付通的情况下产生纠纷,网站会根据鱼付通条款进行协调处理。

7,龙鱼之巅商家和鱼友在没有使用鱼付通的情况下产生纠纷,当事鱼友可直接投诉到国家相关法律部门,网站会全力配合法律部门,网站无权也不于单方面进行协调处理。如果国家相关法律部门认定商家负主要责任,龙鱼之巅会对商户关闭店铺,加入黑名单处理。

8,鱼友发布纠纷帖子,必须发布到交易纠纷版块,并且附带相关有利证明,没有相关有利证明的帖子我们会通知补全,否则1天后进行删除,在处理过程中为了便于大家查看全部内容,纠纷双方不得另外发布其他主题贴。

9,发生纠纷双方,不得发动不明事实的鱼友肆意煽动是非,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,请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。如果肆意煽动是非,论坛版主,管理员有权根据情况进行删帖,禁言处理。

   龙鱼之巅作为一个鱼友交流平台努力为大家创造良好的交流环境,而且最大限度的保障鱼友的交易安全,但如果在没有使用鱼付通的情况下产生纠纷,龙鱼之巅不于协调,也无权进行单方面处理,请走法律途径解决。

最后,龙鱼之巅一直都是一个自由、开放的交流平台,但开放并不代表目无章法,您可以表达您的看法,请用事实说话,对于无凭无据恶意诋毁的行为我们是坚决打击的!同时希望广大鱼友多提宝贵意见!

以上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龙鱼之巅。同时欢迎广大鱼友提出更好的建议,对于合理建议,我们会对其增加或修改!

共有人打赏2龙币

最新回复

按时间正序

文彬爱龙

沙发 2010/11/16

这个规定 支持是必须的

sh_sky

板凳 2010/11/16

支持!!!

爱龙儿子

地板 2010/11/19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诱惑红龙1313

5楼 2010/11/21

jane

6楼 2010/11/21

支持,顶 。。。。。

周伟

7楼 2010/11/23

支持是必须的

刘大平

8楼 2010/11/24

路过......................

文明土匪

9楼 2010/11/25

很有道理~私下在网站外交易的  本来就不应该再找网站~

178977400

10楼 2010/11/26

刚看到。支持。看来我要删除一些帖子了。

我要评论...